要如何寫訴訟上的狀紙?

  如果您想自行撰寫狀紙,但又不知道如何開始的話,或是單純對於這部分有興趣,相信這篇文章會提供給您初步的概念!但是若涉及大筆金額、或是會影響您的重大權益,建議還是諮詢專業律師的意見喔!

一、可以先下載司法院網站例稿,大概了解狀紙的格式

(1)如何用司法院便民服務區

  相關狀紙的格式,目前可於司法院的便民服務區,下載相關書稿文件!因此,這邊先跟大家介紹一下,司法院的便民服務區可以如何使用。

  如上圖所示,網站頁面左側有各式案件類型可供檢索,而頁面右側是各案件類型不同程序的個別書狀例稿,所以,大家可依照案件類型於左側選擇,再依照案件進度於右側下載所需的書狀。

  若不確定要下載哪一份的話,如果手上有「開庭通知」,就可以參考開庭通知上面的庭期類型,決定手上狀紙的名稱!例如:法院有準備庭的開庭通知,為了這個準備庭,就可以出一份準備狀給法院喔!或是原則上民事原告第一份可用起訴狀、被告第一份可用答辯狀,刑事告訴人第一份可用告訴狀、被告第一份可用答辯狀。

(2)狀紙例稿的格式問題

  因例稿內容為廣泛釋例的性質,於實際運用時多會再做修改,將格式調整成「簡要呈現」、「著重文字整齊」、「段落區分排版」、「文左方標有行數」的形式,這部分我們也參考憲法法庭所公開的書狀內容(例如:112年憲判字第14號【刑事訴訟程序法官迴避案】裏頭「公開之卷內文書」部分),當中會有專業律師所撰寫的書狀格式、用印方式,值得初步研究書狀格式之參考。

二、撰狀需要注意的程序事項:

(1)時效、繳費:有無特別時效(上訴期間)、是否要繳裁判費(民事案件原則需要先繳裁判費給法院)等,若有程序上的疑問,可向法院「訴訟輔導科」、或向案件的「承辦書記官」詢問。

(2)管轄法院、案號和股別:若是該案件第一份的書狀,可以暫時不用填寫案號和股別,但待分案後,每份狀紙後續都需要填上「案號、股別」以供院檢方辨識;此外,案件程序進行中,案號、甚至承辦股別,亦可能會隨時更動,因此每次撰狀時,都應留意更新後之案號、股別。

(3)出狀名義人:沒有委任律師而自行撰狀時,撰狀人要於狀尾上面簽名,也需要在狀紙前面,標記送達地址、連絡電話等等個人資料,便於後續案件進行時,書記官連絡方便使用。

(4)必要時和書記官保持聯繫:在案件資料裡,會有承辦案件書記官的聯絡資訊(某股、書記官),如果有案件上法律程序的相關問題(敲定庭期、書狀傳真、個資遮蔽、執行事項聯繫等),可以利用以下方式詢問:「您好,請問是某股書記官嗎?有個案件,給您案號,我是原告/被告某,有某事要跟您請教...」。

三、注意狀紙目的,知道 如何寫狀紙 !

  狀紙依照案件進行程序,會有例如:民事起訴(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等)、刑事辯護意旨(被告被檢察官起訴後,向法院陳述請求緩刑等)、陳報狀(向法院陳報調解進度、回覆法院詢問事項等)、聲請調查證據狀(請求法院協助發函查調等)等很多類型,有時是單純說明事實、有時需表示法律意見、甚至整理相關最高法院見解供法官審理參考。

  而既然狀紙的功能有很多,為了讓書記官整卷、法官審理時,一看到狀頭就可以清楚知道狀紙的大約方向,通常也會在狀頭右側加註狀紙約略的主軸,例如:「民事陳報狀(陳報和解狀況)」,以加速狀紙給收狀人員的可理解速度。

四、具體段落要怎麼寫:

  撰寫狀紙的行文風格,應避免文學式、自傳性的陳述,僅陳述要點事實即可,且一個段落只寫一件事情,並善用轉折語和標點符號連接,以避免任何語序可能產生誤會的情事,而若有相關最高法院、決議、行政機關函釋等等,也可以當作引述的材料,增加說服法院的機會。

  事實部分,常以緣人、事、時、地等,開始將事件說清楚,而法律涵攝可用按(法條、或相關最高法院等實務見解)、今(事實,令可用經查、第查、再查、復查等帶出段落)、故(結論),作三段論法,並於行文過程善用加粗、加底線、加框等方式,幫助閱讀者抓住表達重點。

  例如:(事實部分)緣小明於111年1月1日,向小華借錢250萬,雙方有借款契約一紙。豈料,小華後續避不見面,因此,小明不得已方提起本件訴訟。(法律涵攝)按契約條款,經查小明與小華確實有借款事實、並且有簽屬契約,契約條款明訂小華要還小明錢,故,小明的請求確實有理由。

  最後,則是附上相關書面證據(正本影本、分數要寫清楚),附件常見的是:引用過的實務判決原文(有字號的判決,都請「原文附上」不要有任何更正)、調解筆錄等;而證物常見的是,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影本、契約書影本等(有相關正本,可於開庭時庭呈;名稱要注意:原告的證物用「原證」、被告的證物用「被證」等……)。

  舉例:「附件1: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字第 2523 號 民事判決影本乙份」、「原證1:兩造於112年8月的LINE對話紀錄影本乙份」。

(其餘待續...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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