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如何寫訴訟上的狀紙?

  (聲明:本文非律所合作文、亦不鼓勵興訟,且法院訴訟絕非解決問題之良方,僅願不得已而陷於訴訟之人,能藉本文得些許幫助,免於遭無端剝削)。

  如果您想自行撰寫狀紙,但又不知道如何開始的話,或是單純對於這部分有興趣,相信這篇文章會提供給您初步的概念,但是若涉及大筆金額、將影響重大權益,建議還是向法律專業單位(法扶基金會、法院訴訟輔導科、大學法律扶助社、提供公益諮詢之律師事務所等)諮詢意見喔!

一、可以先下載司法院網站例稿,大概了解狀紙的格式

(1)如何用司法院便民服務區

  相關狀紙的格式,目前可於司法院的便民服務區,下載相關書稿文件!因此,這邊先跟大家介紹一下,司法院的便民服務區可以如何使用。

  如上圖所示,網站頁面左側有各式案件類型可供檢索,而頁面右側是各案件類型不同程序的個別書狀例稿,所以,大家可依照案件類型於左側選擇,再依照案件進度於右側下載所需的書狀;而當點進去個別狀紙的頁面後,裡頭也有狀紙的使用說明可以參考喔!(例如刑事答辯狀的說明即是:寫答辯狀替自己辯護,請法院判決無罪。)。

  若不確定要下載哪一份的話,如果手上有「開庭通知」,就可以參考開庭通知上面的庭期類型,決定手上狀紙的名稱!例如:法院有準備庭的開庭通知,為了這個準備庭,就可以出一份準備狀給法院!或是,原則來說,民事原告第一份可用起訴狀、被告第一份可用答辯狀;刑事告訴人第一份可用告訴狀、被告第一份可用答辯狀。

(2)狀紙例稿的格式問題

  因例稿內容為廣泛釋例的性質,於實際運用時多會再做修改,將格式調整成「簡要呈現」、「著重文字整齊」、「段落區分排版」、「文左方標有行數」的形式,這部分我們也參考憲法法庭所公開的書狀內容(例如:112年憲判字第14號【刑事訴訟程序法官迴避案】裏頭「公開之卷內文書」部分),當中會有專業律師所撰寫的書狀格式、用印方式,值得初步研究書狀格式之參考。

二、撰狀需要注意的程序事項:

(1)先問自己:有狀紙時效、有需要繳費嗎?

  有無特別時效(上訴期間)、是否要繳裁判費(民事案件原則需要先繳裁判費給法院)等,因這部分很重要,是下面所有事項的前提,若有問題後面就都不用討論了!因此建議於有疑問時,應先向法院「訴訟輔導科」、案件本身的「承辦書記官」致電詢問。

(2)案件的身分字號:管轄法院、案號和股別?

  若是該案件第一份的書狀,可以暫時不用填寫「案號和股別(例如:最高行政法院000 年度0字第 0000 號、0股)」,但待分案後,每份狀紙後續都需要填上「案號、股別」以供辨識;此外,案件程序進行中,案號、甚至承辦股別,亦可能會隨時更動(刑事案件由他字變偵字等),因此每次撰狀時,都應留意更新後之案號、股別。

(3)個人資料部分:

  狀紙前面需標記送達地址、連絡電話等等個人資料;沒有委任律師而自行撰狀時,撰狀人要於狀尾上面簽名,以便於後續案件進行時,書記官連絡、或是訴訟文書送達之用;若有需要,亦可向書記官尋問個資遮蔽的事項,以確保人身安全或機密隱私。

(4)必要時和書記官保持聯繫:

  在案件資料裡,會有承辦案件書記官的分機號碼(某股、某書記官),如果有案件上法律程序的相關問題(請假是否成功、書狀傳真、個資遮蔽、執行事項聯繫、怕出庭有安危而需法警保護…等),可以利用以下方式詢問:「您好,請問是某股書記官嗎?有個案件,給您案號,我是原告/被告某,有某事要跟您請教...」,有些書記官較為忙碌(有庭期要跟、外出執行等),無須太過著急、或心生煩惱,通常兩三營業天內都會聯絡到。

三、注意狀紙目的,知道 如何寫狀紙 !

  狀紙依照案件進行程序,會有例如:民事起訴(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等)、刑事辯護意旨(被告被檢察官起訴後,向法院陳述請求緩刑等)、陳報狀(向法院陳報調解進度、回覆法院詢問事項等)、聲請調查證據狀(請求法院協助發函查調等)等很多類型,有時是單純說明事實、有時需表示法律意見、甚至整理相關最高法院見解供法官審理參考。

  既然狀紙的功能有很多,為了讓書記官整卷、法官審理時,一看到狀頭就可以清楚知道狀紙的大約方向,通常也會在狀頭右側加註狀紙約略的主軸,例如:「民事陳報狀(陳報和解狀況)」,以加速狀紙給收狀人員的可理解速度。

四、具體段落要怎麼寫:

(1)寫的方式:

  撰寫狀紙的行文風格,應避免文學式、自傳性的陳述,僅陳述要點事實即可,且一個段落只寫一件事情,並善用轉折語和標點符號連接,以避免任何語序可能產生誤會的情事,而若有相關最高法院、決議、行政機關函釋等等,也可以當作引述的材料,增加說服法院的機會。

  事實部分,常以緣人、事、時、地等,開始將事件說清楚,而法律涵攝可用按(法條、或相關最高法院等實務見解)、今(事實,令可用經查、第查、再查、復查等帶出段落)、故(結論),作三段論法,並於行文過程善用加粗、加底線、加框等方式,幫助閱讀者抓住表達重點。

  此外,相關書面證據部分,常見的為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影本、契約書影本、調解筆錄、驗傷單、銀行帳戶金流明細等(重點部分可用螢光筆畫記,獅王黃色螢光筆推薦給大家,影印時不會有痕跡且便宜);引用有字號的實務判決可都列為附件,若有節錄並請「原文附上」不要更正任何段落,更不得自編判決字號。

(2)簡要舉例:

  以下僅依上文的討論內容,「框架性舉例」給大家參考,顯示法律文書與文學、散文式寫作之區別,但切記不要完全複製使用,因黏貼或罐頭式的內容非常可能會影響法官閱讀觀感!且這和實際訴訟於形式、實質內容上,仍有極大差距(若您有依上文,親自翻找憲法法庭所公開的書狀內容,想必您不會想這麼做的~)。

  一、事實部分:緣小華於111年1月1日,向小明借錢250萬,雙方有借款契約一紙(證物1:某契約),豈料,不論小明如何催討,小華後續均避不見面,因此,小明不得已方提起本件訴訟。【其他和借款無關的事,甚麼大叔伯二叔公家族史、企業興衰、外遇情仇等可以不論,無關之事多說無益!且若法官多看了許多無關的內容,真正重要的內容可能就看不到了!】。

  二、法律部分:按契約條款、第按法律條文、再按某法院判決(附件1),經查,小明與小華確實有於111年1月1日借款之事實、並有簽屬契約可稽(詳證物1),故而,小明確得依契約、該法,請求小華給付250萬之借款。【證物性質要相關、內容要清晰,例如:想以二叔公某年月外遇出遊的照片,證明欠債竟然還可以在外風流,真是天理難容,然因有樹木遮蔽,連二叔公的人臉都無法辨識。除與借款無直接關係、亦未具可辨識性,恣意附上可能會有反效果】

  三、附件與證據:附件1:最高法院某年度台上字第某號民事判決影本乙份、原證1:兩造於112年8月的LINE對話紀錄影本乙份。【關於具體如何備狀,狀紙要印幾分?要寄給對方嗎?如何用印?本文礙於篇幅,建議讀者可多查詢其他文章,或向專業單位詢問】

  或許看了上面的舉例還是有點陌生,很難一次學會操作運用法律語言,但只要心裡有個大方向就好,知道不能把事件寫得迂迴千轉、或是歷史長河,以免徒增理解困難!畢竟非法律專業人士,把「事件清楚寫明」即可,其他部分法官應不會太苛求的。

五、文末

  最後還是再次提醒大家,本篇文章至多僅為參考、法普性質,尚有諸多細節與專業性事項並未敘及,若是會涉及您權益重大的事項,建議還是洽詢專業意見!不要自己隨便查找網路資料就複製貼上喔!